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6485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29 | ||
标题: | 关于市本级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制定机关每5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做好编纂、汇编和报送备案工作。”
2021年10月21日,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公布了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年,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司法局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体评估,认为本年度无需进行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