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1063 | 分类: | 司法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17-12-29 | ||
标题: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权威和法制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5件市人民政府令、13件市人民政府文件、4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废止;对24件市人民政府令、9件市人民政府文件、30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宣布失效;对1件市人民政府令、2件市人民政府文件予以修改;对8件市人民政府令、10件市人民政府文件、12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确认继续有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令5件;
2、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令24件;
3、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令1件;
4、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令8件;
5、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3件;
6、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9件;
7、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文件2件;
8、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0件;
9、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件;
10、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30件;
11、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2件;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令5件
附件2: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令24件
附件3:
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令1件
附件4: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令8件
附件5: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3件
附件6: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9件
附件7:
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文件2件
附件8: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0件
附件9: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件
附件10: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30件
附件11: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