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时间:2017-12-29
索引号: 011158671/2021-01063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襄阳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7-12-29
标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权威和法制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5件市人民政府令、13件市人民政府文件、4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废止;对24件市人民政府令、9件市人民政府文件、30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宣布失效;对1件市人民政府令、2件市人民政府文件予以修改;对8件市人民政府令、10件市人民政府文件、12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确认继续有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令5件;

      2、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令24件;

       3、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令1件;

      4、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令8件;

      5、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3件;

       6、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9件;

       7、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文件2件;

       8、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0件;

       9、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件;

       10、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30件;

        11、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2件;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1: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令5件

附件2: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令24件

    附件3:

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令1件

附件4: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令8件

附件5: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3件

    附件6: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9件

    附件7:

 决定予以修改的市人民政府文件2件

    附件8: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文件10件

    附件9:

 决定予以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4件

    附件10: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30件

    附件11:

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