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司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基层法律服务)

时间:2020-05-06
索引号: 011158671/2020-07249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襄阳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5-06
标题: ​襄阳市司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基层法律服务)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司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基层法律服务)

序号

执法

事项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执法人员

职责

权限

依据

程序

监督方式

救济

途径

承办科室

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三章 第九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审批,换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三章 第十五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三章 第十六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4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变更审批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审批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6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变更审批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住所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变更审批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

基层法律服务所修改章程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修改审批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9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行政许可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二章 第二条、第四章 第四十条

受理,审批,决定,备案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0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罚款

行政处罚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对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监督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六章 第四十六条

立案,调查,听证(3千元以上告知可听证),审批,决定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罚款

行政处罚

襄阳市司法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对襄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监督

本级行使

【部门规章】《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立案,调查、听证(2万元以上告知可听证)、审批、决定

网上公示,监督电话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