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0-21019 | 分类: | 司法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19-06-07 | ||
标题: | 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决定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司法局
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决定
襄司发通〔2019〕25 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科(部)室: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函〔2018〕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司法行政领域34项市级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要切实做好已取消证明事项办事指南的修订工作,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对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司法行政领域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襄阳市司法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