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2-13799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05-30 | ||
标题: | 关于襄阳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根据司法部《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湖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步骤,经年度考核,现将襄阳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一、公证机构考核情况
2021年度襄阳市10家公证机构中,有9家公证机构正常执业,1家机构因不符合执业条件暂停执业。按照公证机构优秀等次没有比例限制的规定,确定襄阳市襄阳公证处、长信公证处、枣阳市公证处、宜城市公证处、保康县公证处为优秀等次,正天公证处、老河口市公证处、南漳县公证处、谷城县公证处为合格等次。因汉江公证处暂停执业,不参与2021年度考核。
二、公证员考核情况
2021年全市共有24名公证员(其中2人暂停执业),按照公证处公证员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5%的规定,优秀人员不超过6人。确定胡维琳(市处)、魏亚丹(长信)、章学锋(宜城)、赵峰(枣阳)、程清林(保康)为优秀等次。
确定龚凌志、魏玮、伍群合、周雁冰(市处),涂学文、陈雪娇(长信),姚卫民、吴琼(正天),梁刚(宜城),卢泽军、李明国(枣阳),范俊涛(老河口),张艳丽、莫珊珊(南漳),张先平(保康),徐锋、罗先政(谷城)为合格等次。
襄阳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