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6753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09 | ||
标题: |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彭永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对于关注我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管理问题表示感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谋划部署,凝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大合力
将青少年普法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方案,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提请市人大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师资培训、法治课程质量等方面对青少年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深入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等相关内容;在广泛征集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团市委、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普法内容、对象、路径,进一步凝聚起多方参与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
二、配强法治力量,广泛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襄阳市法治副校长选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选任条件、培训和考核等内容,共遴选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各担任市直18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和校园依法治理。围绕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内容,组织法治副校长、律师、志愿者通过专题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每年把握“3·5”学习雷锋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社区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320余场次,向青少年学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1000余份,营造了青少年学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普法作用,利用“襄阳普法”“襄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和襄阳法治网,推送青少年法治教育典型案例、信息和工作动态167条,最大限度地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认真做好“律师周四有约”“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组织社区律师、乡村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利用法治大讲堂、解答法律咨询、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两法”教育,营造人人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未成年人普法责任。二是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按照《襄阳市法治副校长选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每年12月底到学校进行实地考核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