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答】丢失未保价快件,能否获全额赔偿?

来自:襄阳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15

近日,刘先生(化姓)致电“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我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商品,东西被快递公司弄丢,我希望快递公司全额赔偿我的损失。”

刘先生花了2799元从某平台购买了一部游戏机,收到货后发现屏幕发生变形,和商家沟通后,刘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将游戏机邮寄至厂家更换。结果,厂家签收验货时,发现包裹内没有游戏机。刘先生遂与快递公司联系,经过查询,快递公司确认游戏机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刘先生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快递公司表示刘先生在邮寄时未选择保价,只能根据运单约定,按照快递费的十倍进行赔偿。两者价格相差较大,刘先生难以接受,便咨询专业律师。

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李光静律师认为:

该纠纷属于运输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有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应对运输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合理损耗等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应尽到妥善保管、运输的义务,其作为承运人未将物品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十倍快递费的问题,李律师认为,该条款是由某快递公司提供的、限制其责任的格式条款,若快递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曾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客户注意或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那么,当发生快递损害的情形时,快递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在发生丢失快递等情况下,快递公司不能主张适用限价赔偿等格式条款,而应以物品的实际价值据实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至于赔偿金额,刘先生可以依据商家发票及转账记录要求按该商品价款,即实际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