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2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396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襄阳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4-02-22
标题: 襄阳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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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襄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正确指导下,襄阳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职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助力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市司法局得到市委市政府级别表彰7次,13项工作经验在省、市工作会议上交流,11件典型案例被司法部、司法厅等肯定推广,20名先进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扬奖励。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法治建设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学法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集体培训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及时奖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组织枣阳市、谷城县、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向委员会作现场述法。顺利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开展“一规划两方案”中期实地督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市县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组织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整改问题线索290条。  

(二)护航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立法。有序推进《襄阳市襄樊码头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审修工作。与上级立法工作有效衔接,对26项立法项目反馈了意见建议和基层立法诉求。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对85件市委市政府批转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工作。三是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制度建设。抓好市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合同(协议)53件。落实历史遗留问题及请示类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工作,办理法律论证事项31件。四是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挂牌运行。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77件,受理222件,审结214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95.98%。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批准成立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办理监督案件204件、解决执法问题505个,追究执法责任209次。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联合市委编办深入城区14个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六是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指导保康县、谷城县城关镇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人社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改革、谷城县打造全域“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平台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七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和“无证明城市”建设,取消证明事项9项,梳理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0项。指导南漳县、襄州区、老河口市、保康县、宜城市、襄城区6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司法行政系统“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

(三)守牢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36万余次,调解成功5.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没有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老河口市“三联三清”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南漳县李庙镇“红色屋场”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31个“枫桥式”工作法,谷城县石花司法所“乡贤说事评理团”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襄阳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坚持动态分析和信息化核查制度,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制定社矫对象集体教育指导计划,先后开展女性社矫对象“三八”专题教育帮扶、“中华魂”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社矫中心规范建设。三是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在襄监狱襄阳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衔接到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 大走访”专项行动,上门入户走访。对符合政策的刑满释放人员,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全力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挂牌成立“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6次,受众4000余人,成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3处。连续19年实现安全管理“六无”工作目标。

(四)践行法治为民,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发挥律师服务平台作用。社区律师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250人次,开展“法治大讲堂”442场。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商会“万所联万会”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12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24件。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404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468起。组织律师进驻市信访法治化平台值班,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权,接待248起信访案件。成立首支襄阳市“向阳花”巾帼法治宣讲团。二是拓展民事领域公证服务。推行“你申请、我寻证”惠民服务,为确有需求的群众办理公证3057件。精简审批流程,推行“容缺办证”。推出“带押过户”公证监管新模式,实现贷款、还款、解押、抵押、过户一体联动、集约办理,有效降低不动产交易风险和成本。开展“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实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出证”。襄阳公证处被司法部选为“使领馆+公证”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单位。作为全省三家试点机构之一,去年7月,成功与驻英国爱丁堡总领馆合作,办理我市首例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三是提升仲裁办案质效。襄阳仲裁委员会共受理351件仲裁案件,受理案件标的额12.05亿元,案件受理数量创历史新高。依托网络会议视频软件对案件进行网络庭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36件,接待群众咨询解答5.2万余人次。在驻襄监狱和襄州强戒所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试点工作,各工作站开展法律知识宣讲10余场次,解答服刑人员及家属法律咨询50余人次。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程序,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办理案件736件,追讨欠薪800多万元。开展“温暖襄阳”系列志愿服务宣传活动14场,解答法律咨询4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五是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援助案件47件,对于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积极组织鉴定人免费上门服务。六是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推进“法宣在线”学习。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法律明白人达到1.1万余人,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达到80%。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市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全市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600余场、受教育师生42余万人次。组织开展预防养老诈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受益人数达4.3万人次。广泛开展主题普法活动,联合襄阳融媒体中心打造普法栏目《议事说法》。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不够。主要原因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要进一步持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省级以上层面的典型宣传,打响司法行政品牌。

二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建设与基层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还有一定差距,要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3年共召开20次局党组会会议、15次局务会议,对222项议题研究审议并依法作出决策。协助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年集中学法4次,邀请知名教授、省直部门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等内容进行辅导。先后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报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奖励、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二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完善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探索汉江生态经济带法治协同工作。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开展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做实法治惠民惠企实事项目,依法办理群众反映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遇到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实施2024年度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二是推进依法决策。提请市委市政府确定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市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合法性审查。扎实开展市委市政府历史遗留问题及请示类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案件数据协同共享。五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先行区。持续推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

五是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加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二是绷紧戒毒场所安全弦。聚焦“三不”“六无”工作目标,加强戒毒人员日常管控,强化外医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紧盯“三无”“三假”等重点人员的衔接释放和安置帮教工作,协调监地之间无缝衔接,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日常走访排查,落实分类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发挥“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最大限度将纠纷解决在基层。

六是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执业活动常态化监管。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建立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