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3339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5 | ||
标题: |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援助政策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负责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等工作。根据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批复》(襄机编[2014]30号)文件精神,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襄阳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中心暂未内设科室。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是襄阳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独立预算,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部门预算收入为71.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部门预算支出为71.1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65.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79万元,主要单位日常运行。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相比2022年预算收支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直接下发至单位财政专户中。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1.12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19.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12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19.35万元。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1.12万元,比上年增加1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直接下发至单位财政专户中。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万元。
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1.12万元,比上年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工资直接下发至单位财政专户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物业补贴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2023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79万元,其中办公费3.84元,福利费0.88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
办公费与上年保持一致。因人员工资基数的变化,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相比2022年度增加0.48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预算中无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预算绩效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解答群众咨询;组织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活动,预算绩效经费由襄阳市司法局统一管理和支出。具体表格见附件。
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市级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三)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