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380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8 | ||
标题: |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援助政策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负责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批复》(襄机编[2014]30号)文件精神,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襄阳市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暂未内设科室。
根据襄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批复》(襄机编[2014]30号)文件精神,核定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5名,2021年底在职在编4人。
第二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该项收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无该项收支
第三部分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部门收支总计4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58.6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5万元,减幅24.97%。与年初预算数78.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二、2021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4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0年58.67万元,减少14.65万元,减幅24.97%。较年初收入预算78.5万元,减少34.52万元,减幅43.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三、2021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较2019年56.61万元,减少12.59万元,减少22.24%。较年初支出预算78.5万元,减少34.52万元,减幅43.97%。主要是:一是本年度未收到省级专款;二是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02万元。与2020年58.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5万元,减幅24.97%。与年初预算数78.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4.52万元。主要是:一是本年度未收到省级专款;二是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9年58.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5万元,减幅24.97%。与年初预算78.5万元相比,减少34.52,减幅43.9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未收到省级专款;二是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43万元,占总支出的4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72%;卫生健康支出4.96万元,占总支出的11.27%;住房保障支出7.64万元,占总支出的17.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4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62万元,支出决算2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原因: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多。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主要原因: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多。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的58.67万元相比,减少14.65万元,原因:人员变动,人员支出减少;公用经费0万元,与2019年0元相比持平,原因:单位公用开支主要在司法局报销。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情况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预算中无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预算绩效主要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解答群众咨询;组织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活动,预算绩效经费由襄阳市司法局统一管理和支出。
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无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