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30年
她始终奋战在刑事检察一线
从基层院办公室副主任到市院部门负责人
岗位在变,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未改
她是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的
乔富粤
一位用忠诚与担当铸就闪亮检徽的模范检察官

人物名片
乔富粤,女,汉族,枣阳市杨垱镇人,1974年6月出生,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
乔富粤同志从检30年,长期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先后任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批捕科科长,公诉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职务。她工作精益求精,锐意创新,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使命,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多个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她是创新保护的“先行者”
乔富粤创新构建知识产权“捕、诉、监、防、服”一体化保护模式,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案,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保护合力。她探索的知识产权检察支持起诉模式获评全国性制度创新案例,指导设立的12家“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为企业保驾护航。襄阳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先后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联系点。同时,她强化打击涉税犯罪,守护市场经济秩序。
司法为民,她是温情执法的“暖心人”
乔富粤同志常常说“案件不分大小,每一个案子的背后不仅关联着人,更关联着家庭。”她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时,她了解到嫌疑人急需为妹妹换肾,立即决定不对张某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该案系误会引起的偶发纠纷,为了化解案子背后的矛盾,乔富粤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对其释法说理,促成了被害人的谅解。经过公开听证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张某某流着泪感谢乔富粤同志,并表示再不做违法犯罪之事。
她坚决守护群众“钱袋子”,近三年,她承办或指导办理涉众金融犯罪案件160件492人;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要求,办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717”、“401”专案53件232人,办理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案件56件159人;组织建立襄阳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专班,推动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并针对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深化源头治理。
精益求精,她是攻坚克难的“标杆者”
办理2000余件案件,件件经得起检验。乔富粤以“首例”案件展现专业担当,她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后湖北省首例留置案件、承办了湖北省首例被判处死缓的职务犯罪案件、成功公诉了湖北省首例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件。
在办理王某某受贿超5.55亿元的重案时,她带领团队高效梳理数百本卷宗,精心准备庭审,最终让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获高度评价。近三年,她直接和指导办理职务犯罪案171件190人,含多名省部级、厅局级干部。她推动建立的监检衔接沟通机制,为高质效办案提供了保障。她牵头撰写的“某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公诉意见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她撰写的《论“交易型”与“高卖型”受贿犯罪的区分认定》一文荣获全国职务犯罪检察实务研讨会征文活动三等奖。2023年11月,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
清白传家,她是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只有清清白白做人,才能干干净净做事。”乔富粤三十年如一日,严守纪律底线,拒绝一切说情、诱惑和威胁,从未办理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她注重家风建设,以身作则,引导家人树立正确观念,以好家风滋养优良作风。
乔富粤同志以“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理念,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征程中彰显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