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襄阳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服务保障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培训班举行结业仪式。襄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志华作培训班结业讲话。










专家授课
培训期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秦小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彭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傅立,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黄勇峰,市委党校副教授、全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黄婷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刘南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曾建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办公室主任高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王伟、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明鑫等老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时代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湖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课题,进行了精彩的授课。

蒋志华指出,此次培训有三个特点:一是培训主题聚焦法治。培训班紧扣中央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法治襄阳建设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二是培训内容贴紧实务。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法治建设核心要义、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等关键领域,涵盖政策深度解读、典型案例剖析、实务难点探讨和执法廉政警示教育,目的就是为大家充电赋能、固本强基。通过系统培训,凝聚各方合力,共同形成“一盘棋布局、一张图谋划、一体化推进”的依法治市新格局。三是培训学风扎实。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参训研学,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部分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县级干部积极参训,虚心学习。全体学员自觉克服课程紧凑、工学矛盾等实际困难,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和生活纪律,实现了学有所获、学有所长。
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蒋志华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参训学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锚定襄阳发展大局,深刻认识全会精神对襄阳法治建设的实践意义,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立足襄阳建设中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一体建设法治襄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兴旺发展、民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各领域各环节,以高质量法治保障襄阳高质量发展。二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襄阳先后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市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连续四年获评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市委法治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亟待提升。二是部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三是一些地方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还有欠缺。针对这些问题,一要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全面梳理总结与“十五五”法治建设规划谋划工作;二要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迎检工作,对照中央督察重点内容逐条自查,聚焦督察指标落实情况查漏补缺;三要纵深推进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见行见效。认真落实国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襄阳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十项措施》,聚焦我市行政执法质量短板,着力解决影响我市行政执法质效的深层次问题。四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统筹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三要进一步强化统抓意识,推动法治建设各领域全面进步。要统筹协调各项职能,确保法治建设在各领域全面推进。要政治建设统领,要法治建设统抓,要职能协同统推,要法治督察统督。让法治惠企惠民落得实,体现有价值,让法治工作推得动,体现有作为,让法治工作品牌叫得响,体现有影响。
通过培训,深化了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理解,厘清了“十五五”法治襄阳建设的思路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结业仪式上,四名学员代表发言。学员们纷纷表示,用好用足本次培训班成果,切实把博大精深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为服务保障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